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予以陈小露等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—公 告(退学文书难以送达告之)
发布时间:2025-04-09 15:50本文来源:0

根据《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的有关规定,学校对符合退学处理条件的学生(详见附件名单),因学生本人拒收或无法送到《退学告知书》,现以网上公告方式送达,自公告之日起,经过10日,即视为送达。

学生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以在公告结束10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申请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
 

联系人:吴老师

联系电话:023-62335528

教务处

2025年4月9日

附件

序号

学号

姓名

专业

二级学院

1

214805050702

陈小露

早期教育

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

2

232401010049

黄璇伊

音乐表演

音乐学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