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学习成果认定、学分积累与转换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要求。经学生本人申请,各二级学院初审,教务处复核,共69项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,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1)。
公示期: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9日。
公示期内,如对公示结果有意见或要反映问题,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。以二级学院、部门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、所属二级学院名称、联系电话等。教务处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为反映人保密。
联系人及电话:黄老师,023-62335528
地址:教务处5101办公室
附件1: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结果公示表
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
2025年3月25日
关于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学习成果认定、学分积累与转换结果的公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