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研室:
按校历安排,第八周(4月15日—4月19日)进行半期考试,请你们接此通知后按以下要求做好此项工作。
1、各科考试由各教研室自行组织,随堂进行,所有课程都要进行半期考试。需要调课的老师提前一周与教研室协调。
2、请各教研室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进度确定考试内容。需要制卷的科目,由教研室交文印室制卷。
3、考试成绩请各教研室于第九周星期五(4月27日)前报教务科。
4、如需要借用电教器材、摄影摄像设备或使用多媒体教室,请提前一周与相关科室联系。
特此通知
教务科
2013年4月6日